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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经验交流交通局
一、完善“三项机制”,落实责任,强化创建工作的主动性
1、强化领导,完善组织机制。我们把创建文明系统和文明单位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也相应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领导机制,并层层签订了文明创建工作年度责任状,将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和创建工作目标一起量化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切实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做到创建工作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督查,健全监督机制。我们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局创建工作专班作用,定期对各基层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积极聘请了20名行风监督员,经常听取他们对交通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征求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此外还通过新闻媒体、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以及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