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对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
对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
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通过强制性立法,予以保障的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涉及了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两个既相关而又不同的工作领域。劳动保障包括劳动就业与再就业、职业与再就业培训、劳动时间与工资分配、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立法与监察等。社会保障又通常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体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五项组成。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制度由国家立法,其职能由不同的国家职能部门来实施。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之一和这一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农村城镇化、经济成份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出现,显得越来越重要;实施这项制度、从事这项工作就显得越来越紧迫了。
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X的“十六大”精神的需要。十六大报告对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工作分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各级X委和政府必须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十六大报告中还指出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要广开就业门路,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较好地保障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大力推行社会保障事务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减轻企业负担;还要努力探索农村社会保障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