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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点
2008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X的十七大以及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和谐平安﹡﹡的要求,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建设和治安防控为重点,全面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实力﹡﹡、和谐﹡﹡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以强化综治领导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平安促和谐的责任感
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级X政领导班子、X政一把手、分管综治工作领导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的ZZ责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任务,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考评实效。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规范实施“一票否决权制”操作程序;进一步健全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检查督办制度,以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推动综治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制度化、规范化。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对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事故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严肃认真查明原因,查清责任,坚决实行责任查究。【更多公文素材,微信 :dada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