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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交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各级X委、政府关爱农民、提高农村特别是广大农村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措施和内容,促进了农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改变了实施地区贫困群众“小病拖,大病熬,重病只能等死”的恶劣状况,也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称赞。然而,在具体操作中,要注意把好三道关口,才能真正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要把好宣传发动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各级X委政府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减少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采取的一项惠农措施,各级政府为此投入了不少资金,为提高农民群众的互助意识,也需要参合人员缴纳少量现金。为此,必须切实把好宣传关,把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能得到的实惠讲深讲透,宣传到家喻户晓,使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在刚开始实施的地区,更是要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防止少数经办人员参加完相关会议和培训后一听了事,不宣传、不发动,“贪污”政策,导致农民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甚至误认为是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二是要把好参合人员关。在过去的实践中,曾出现过一些城镇人员甚至是在职职工把子女交由在农村的亲人照管,由于把关不严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大部分资金是由各级政府筹集的,其用途也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城镇人口的参与无疑侵占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的监控和合理使用,所以在办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中,务必把好参合人员关。【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 ada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