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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教育及综合治理的责任书
为保一方平安,服务教育教学,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教育的决定》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书,全体教师必须共同遵守。
一、组织领导
1.各班为校的二级治安责任区,其班主任为责任区的第一治安责任人,课任教师为第二治安责任人,第一治安责任人为本责任区学校治安工作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