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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XX)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