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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寄读生择校生担保人责任书
新邵八中寄读生暨择校生担保人责任书为了加强对寄读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寄读生的健康成长,充分实现学校与担保人对寄读生的无缝隙管理,明确职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特与寄读生担保人签订如下责任书,希望相关担保人认真督导执行。
1、寄读生的管理和教育由家长、担保人和学校共同负责,寄读生入学前必须办理担保手续并签定安全责任书。
2、担保人有责任向寄读生申明,第一学期为试读期,必要时试读期可延长一年。在试读期间,学生严重违纪寄读生管理规则及校纪校规取消试读资格,所交纳费用一律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