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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倡议书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我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明素质和城市明程度,助推省级明城市创建工作。9月20日,在第十六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临之际,我们谨向全县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弘扬正气,树立明新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敢于向一切不明的行为说“不”,自觉在社会生活和新媒体平台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共同维护X、国家及潼关良好形象。
二、从我做起,争当明市民。认真遵守《潼关县市民明公约》,做热心公益事业的潼关人,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公共意识、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公共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说脏话粗话、不乱贴乱涂、不乱设摊点、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违驾车、不乱停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