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高校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根据我省高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将第四项修改为:2、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不低于1:0.5)。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