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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有序流动管理暂行规定
骨灰有序流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不断完善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制止乱埋乱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xx省殡葬管理办法》、《xx市殡葬管理办法》以及《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xx市辖区一律推行火化,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骨灰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