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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作业准则
□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各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公司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期达成资金运用之最高效益,特依“关系企业资金调度控制办法”第一至四条规定,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准则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而言。
为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之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金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4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门,以利汇编。【更多公文素材,微信: dada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