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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消费者权益法》适用于医疗纠纷
案例 某甲与其妻婚后7年一直未育。经检查,某甲精子活力极低。去年7月,某甲和妻子决定在某市妇产医院接受试管婴儿术,为此夫妻二人进行了精心的术前准备,花费大量金钱进行中药护理和激素促进女方排卵。术后院方告知,受孕彻底失败。某甲在诉状中说,试管婴儿术分为第一代和第二代2种,第一代主要是针对女方输卵管堵塞,男方精子活力较好的夫妇;第二代主要适用对象是女方正常,男方精液有问题的患者。某甲和该妇产医院术前曾约定做第二代手术,并缴纳了5400元手术费,因此可确定双方约定的是实行第二代试管婴儿术,但妇产医院却擅自故意施行了第一代手术,从而导致手术的彻底失败,为此提出双倍赔偿医疗费用、赔偿精神抚慰金共计35000元。
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医疗机构开始自负盈亏,传统的就医医院没有营利的格局被打破
首先,营利与否的判定标准发生变化,只要医护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与医院收入挂钩,那么,医院不管是不是福利事业单位,它都具备了营利色彩,患者花钱接受服务,与医院实际上构成了公平交易关系。因此,从法律上讲,患者花钱看病,即与医院形成消费与服务关系,患者就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