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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门前管理指导方案
根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全面落实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相关责任义务,在20XX年豫章街办实施临街门前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区分阶段全面推行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实现长效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通过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完善“管理为核心、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临街门前管理模式,从而实现道路平整干净、门前畅通有序、立面整洁美观、垃圾收集规范的目标。【 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ada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