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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勘局公文处理办法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公 文 处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局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xxXX年8月24日新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XX〕23号)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0月2日批准发布的gb/t9704~1999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局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贯彻X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规范性文件,部署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部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及联系公务、记载工作活动的重要工具。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贯彻“X政分开”原则。以行政名义行文,不得对下级X组织布置任务,作指示。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安全。第六条 局、队(公司)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局、队(公司)公文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