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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陪审制度不适应司法制度发展的要求
现行陪审制度不适应司法制度发展的要求
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沿革于新中国司法工作的传统,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时期司法制度的进程中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及立法上的狭隘简单,与发展的诉讼制度越来越不相适应,在审判实践活动中暴露出的矛盾越来越难以克服,已成为司法制度中的一块“鸡肋”。
尽管司法界许多人士,提出过许许多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议和设想,也作过一些积极大胆的尝试,但均不能彻底改变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笔者认为现行的陪审制度应当废止,建立全新的诉讼陪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