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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新修订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可谓珠海目前最严厉的环保法规。《条例》首次纳入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时应安装噪声污染防治设备,对违法闲置、拆除、改装、损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行为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此外,条例还新增了两款专门针对噪声污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施工噪声控制制度。下面就和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一起了解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吧。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九届]第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