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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 微生物 室, 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ada wk01】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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