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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由制证人员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制证,审核人员审核,专人加盖印签章,出纳人员根据手续完备的凭证付款,记账人员记账。
  三、印章分开保管,银行结算专用章和现金收付章由出纳人员保管,印鉴名章由专人保管。印鉴保管人不得动用本人管理以外的印鉴,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印鉴。【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 ada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