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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考评办法
根据《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意见》(进办号)文件要求,为客观公正地考核全县乡镇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县21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