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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与地方人大工作
人类文明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取得和积累的成果和财富的总和。自人类脱离蒙昧和野蛮时代以来,人类文明就大体可划分为物质文明、*文明、精神文明三个组成部分。
物质文明是构*类文明的基础内容,体现的是一定社会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文明和精神文明构*类文明的上层建筑内容,其中精神文明体现的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发展水平,而*文明体现的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法律制度的发展水平。但由于一定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不仅取决于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而且都是在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制约和指导下进行的,都是靠大多数社会成员认同、服从、遵守和维护该社会*法律制度的行为实践来实现的。
因此,更确切和完整地说,*文明是指由一定社会的*法律制度形态、在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意识形态和*行为实践规范和体现的社会文明。也就是说,*文明在结构上,包含*意识文明、*制度文明和*行为文明三个层次,其中*制度文明是*文明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