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要点
年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以X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省关于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坚持X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为我镇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
流入地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的公共服务体系要,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才都能在当地公办中小学及时入学。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拨付各项经费,支持接受流动人口子女较多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学校的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各地的实际,组织开展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进一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问题。坚决纠正学校违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回收借读费和其他任何费用的做法。逐步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流动人口子女扩大规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和重大传染病控制措施,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服务与管理体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落实流动人口、农民工便民维权十项措施,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免费技术服务措施的落实。积极解决流动人口居住问题,鼓励由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用工单位或社会机构投资建设面各流动人口的居住用房,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条件允许的单位,推广集中住宿、集中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集中外出、返乡期间运输工作,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深化户籍改革,探索制定长期在城市生活的流动人口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