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法院“三同步”庭审中当事人要求修改笔录影响法庭秩序
为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江苏无锡滨湖法院扎实推进“庭审三同步”审判工作信息化进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实际运用中仍存在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三)技术配备不到位。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功能的实现,需要先进的设备与网络配置。该院目前设施配备属简约型科技法庭,录像的分辨率,声音的采集,服务器的性能方面与标准化科技法庭仍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