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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公共安全责任制和考核策略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社会管理资源,提升农村管理水平,开展公共安全工作责任制,履行公共安全工作职责,大力推进“平安 ”、“和谐 ”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做实农村公共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对象
全体镇机关干部、各行政村主职、村级公共安全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