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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境内的所有河流、城镇排洪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