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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荐制度
(一)X支部确定入X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二)民主推荐的入X积极分子必须是已向X支部提出入X申请、经X组织较长时间培养、比较成熟的拟作入X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的发展对象必须是经X组织培养一年以上、基本符合X员条件的入X积极分子。民主推荐中应注重突出生产一线人员和优秀青年、妇女等重点。
(三)民主推荐入X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由X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每年年底或年初举行一次。可采用X员推荐、X小组推荐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最后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X员大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