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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风行风整治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市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年]136号)《市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岩纠办[年]1号)和《县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连纠办〔年〕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围绕为民惠民、便民利民,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更加有力、窗口服务更加便捷、政风行风更加好转、群众评价更加满意,为推进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