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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2003年各地)
下面是2003年各地死亡赔偿金,发生在2004年5月1日的死亡赔偿按照上一年度的标准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658元X20=133160
农民人均纯收入6496.3元X20=12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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