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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运输巡查工作报告
为规范我市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执法行为,确保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省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开展流动巡查必须至少有一名支队长、副支队长参加或经支队长、副支队长同意方可进行;对举报的违法运输木材及野生动植物案件,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开展流动巡查必须二人以上,着装整齐、持证出巡;安全指挥、亮明身份;礼貌待人、文明执法。确保道路畅通、人身安全。【更多公文素 材,微信:dada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