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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应知应会基本知识
1.“放管服”改革:“放”是简政放权,指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消减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力,厘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力。“管”是放管结合,指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是优化服务,指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五个“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3.行政职权: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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