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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创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措施,而基层民调工作则是排查调处的基本方式。这项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今年春天,司法部在石家庄召开全国民调会议,做了专项部署。此项工作在基层开展情况到底怎样?效果如何?有何问题?半个月来,笔者走访了3个基层调委会,旁听了两次调解庭,并召开了由6名村调委会主任、2名乡镇司法所长和县司法局同志参加的座谈会。深深感到,##县基层民调工作抓得实、做得细、效果好。在为民解忧、稳定社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到作用,成为乡土社会中重要的秩序调节器和稳定平衡器。
一、四级网络,互相依托, 规范排调,沟通信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针对新时期民间纠纷现状和特点,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 的调解网络。这个网络以县疑难纠纷调解中心(设在司法局)为中枢,以25个乡镇调委会(日常机构是司法所)为骨干,以367个村(居)调委会为支点,包括1.1万余名调解员。矛盾排查工作已经规律化,除了重大节日、敏感期和上级布置的排查任务外,每月都进行一次例行民间纠纷摸底,乡调解员包村、村调解员包组、十户调解员包户。排查调处结果一月一报,由县调解中心统一造表汇总,掌握总体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包括随时发生的纠纷,实行分级负责制。首先,由村调委会负责调解,90%以上的矛盾纠纷能够在这里解决,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当事人对村调委会意见不服的,由村调委会出具介绍信,说明纠纷原因调解过程及村调委会意见,介绍到乡调委会。没有村调委会意见,乡调委会不予受理。乡调委会通过调解庭听取双方意见,必要时进行调查,做出维持或改变村调委会意见的决定,至此,纠纷基本都能解决,大矛盾亦不用出乡。需有关部门协调的,由乡镇调委会出面协调解决;对重点纠纷和即将激化的纠纷,基层调解员在稳控势态的同时,及时报X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解决的纠纷,由十户调解员定期回访,防止纠纷复发,巩固调解成果。由于这个民调网络的存在,一方面,可迅速完成上级下达的矛盾排调任务,另一方面,又可迅速将下面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上来,反映灵敏,运转灵活,好象人体中的神经,联通着大脑中枢和四肢躯干。在##,绝大多数纠纷都能在当地得到解决。今年上半年,全县调委会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71件,调解成功1263起,防民转刑案件28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1人,劝阻越级访8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