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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前未发现病患被保险人是否属于故意隐瞒病情
投保前未发现病患被保险人是否属于故意隐瞒病情
[案情]
原告郑某于20xx年12月16日在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处投保了《小康之家、如意安康两全保险(a款)》和《附加小康之家、如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a款)》,并按规定交清了保险费,自20xx年12月17日零时保险合同正式生效。20xx年3月底,其患子宫炎症,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检查时意外发现其患有“阴道恶性肿瘤”,根据《附加小康之家、如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a款)》第12条的规定,“阴道恶性肿瘤”属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并属给付保险金的范围,但被告拒绝理赔,故要求被告按保险单约定给付保险理赔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