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建立生态文明集镇意见
为全面促进生态经济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同时逐步提高集镇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集镇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集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根据中央文明办等五部门《关于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经镇X委、政府同意,决定从年继续在集镇开展创建文明生态集镇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创建文明生态集镇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促进生态经济区建设为目标,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为核心,以构建集镇社会和谐为基础,以集镇文明生态为主题,以整治集镇镇容镇貌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集镇文明程度,以文明生态集镇创建带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