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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创建文明单位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是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ZZ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X的群众工作和思想ZZ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对于构建和谐单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特制定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全局,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干部、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为实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