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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实行方案
各司法所、律师所、公证处,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推进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经济发展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形象,根据《年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南司纪[年]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