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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原国家教委第24号令)和我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评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法对校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
第三条 内控制度评审的目的,是通过对内控制度的审查和评价,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弊端产生的可能性,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