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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请购、验收、报销、借用制度
学校财产的管理有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的责任,真正做好财产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一、请购制度
1、各教研组(室)和其它部门,需购大宗设备,应列入年度(学期)计划范围内,在开学第一周由各组室或其它部门提出申购,并说明购置原因,由教导处、总务处会同商讨,经校长批准后编造学期计划购置科目内,待购办时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先后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