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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成员辞退办法
1. 各职能部门根据学生干部的实际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可给予辞退。
2. 各部门将不合格的学生干部退回学生科,学生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部门或责令(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3. 学生科欲辞退各职能部门的学生干部时,需与该职能部门协商。若协商不妥时,需写明书面材料,报请政教处,在未解决的情况下,该学生干部正常履行职能。
学生会成员辞退办法
1. 各职能部门根据学生干部的实际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可给予辞退。
2. 各部门将不合格的学生干部退回学生科,学生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部门或责令(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3. 学生科欲辞退各职能部门的学生干部时,需与该职能部门协商。若协商不妥时,需写明书面材料,报请政教处,在未解决的情况下,该学生干部正常履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