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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方案要点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简称大部制) ,是X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作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围绕大部制改革问题,国内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关于大部制的涵义与特征
有学者提出,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有学者认为,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基于上述涵义的界定,有学者揭示出大部制的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大。这种大表现为组织规模大和职能范围广;二是少。就是职能部门少,如实行大部制的美国政府仅15 个职能部门等;三是合。实行大部制的目的之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四是协。大部制改革必须有机整合机构,优化组织结构,使之高度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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