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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培养大学生崇尚科学、锐意创新的精神,将创新教育纳入到学生素质教育体系之中,团委特设立“包头医学院共青团科技创新小组”和“包头医学院共青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小组”、“创新基金”),用以管理和资助我校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小组”组织形式
第三条 “创新小组”运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