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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学部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根据《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考务管理有关规定》、《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开课部(教研室)主要职责
  开课部(教研室)的教学管理干部,包括部(教研室)的主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正副主任、实验室主任,负责所承担课程的相应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