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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我县对城乡居民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的救助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发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救助对象
凡具有本县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我县对城乡居民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的救助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发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救助对象
凡具有本县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