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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意义上解放农民
在法律意义上解放农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组对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田野调查成果以著作的形式———《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今年初公开出版后,在学界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课题组一系列数据访谈笔录和亲历的调研过程显示,我国现行农地制度无论在主体确定、权利归属、权利行使、权利流转、权利实现、权利保障方面,还是在政府、集体和农民三者私权关系的理顺上,都存在着体系凌乱、顾此失彼之弊,实有改造的必要与可能。
法律确认的农地制度与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实际认识、具体操作存在较大差距,他们不太满意或全盘接受现行的农地具体制度,有的法条形同虚设、效果不佳甚至适得其反。而各地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经营模式也没有被立法者充分认知、接纳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