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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土地业务办理有关规定
为方便用户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就城区土地业务办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业务受理【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 adawk01】
在业务受理前,基础资料准备工作由城区国土所先帮助用户做好。需要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服务的,由国土所先告知用户,提供方便。各项资料齐全达到办理标准后,由用户持资料到政务中心统一受理。政务中心开具受理单,明确办理时限,做好台帐登记等工作。未经政务中心受理登记,任何科室不准直接受理或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