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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通用28篇)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 为保证商场售楼部办公区域各公司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财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制此规定: 1. 凡从商场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 物品出门: 为保证公司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财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制此规定: 1. 凡从商场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一联留物业部门留存,一联交携物外出客户,另一联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门时交予物业保安人员检查、核对。物业部门相关负责人须在物品出门单上加盖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可由物业部门经理授权人员签字代替,授权人员签字样本及授权书须在商场物业保安部备案。 2. 凡从商场及售楼部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商场物业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一联留物业部留存,一联交携物外出客户,另一联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门时交予物业保安人员检查、核对。物业部须在《物品出门单》上加盖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可由物业部授权人员签字代替,授权人员签字样本及授权书须在物业保安部备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员有权再次核对。 3. 物品运出商场时,携物人应主动出示《物品出门单》接受值岗保安员的检查核实。《物品出门单》上所登记的物品与实际运出物品的数量、种类应保持一致。 4. 物品运出后,值岗保安员需及时将《物品出门单》收回,在上面写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运出商场的时间,并在《门岗值岗记录表》上进行详细地记录。 5. 业户搬运大件物品出入商场时,需听从保安人员指挥,按照指定路线搬运,并要有专人进行成品防护。 6. 搬运完毕后,及时清理检查现场,防止公共设施及成品发生损坏。如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将时间、当事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络方式记录下来,同时报告上级,保安部有权就损坏情况,要求当事人写明事情经过,并做出相应处理。 7. 在非营业办公时间内,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场时,应事先知会物业管理处或保安部,负责物品出入的单位应留有人员值班看护。 8. 门岗保安、巡视保安发现租户(不涉及业主)大量搬出家具、办公设备的,或有搬家公司车辆来为租户搬家的,应将情况立即通知保安部。门岗暂不放行。保安部须向物业部核实,得到物业部许可后,门岗才可放行。以防租户逃租。 9. 《物品出门单》保安部应保留一年,以备业户查验。 物品进门: 出于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运入商场时,需请业户到保安部开具《物品进/出通知单》: 1. 施工单位运入装修材料、工具等; 2. 业主运入大批量办公家具;(市消防局不允许未经过消防验收的装修单元运入家具) 3. 业主运入单件过重的物品,如保险柜、大型设备等;(大厦楼层每平方米设计有规定的承重,须保证运入物品在大厦承重范围以内) 4. 业主运入易燃易爆或有异味的物品,如气瓶、气罐、油漆稀料等;(须得到保安部许可) 根据公安机关有关管理法规,下列物品不得带入商场: 1. 带有ZZ性、封建迷信、淫秽色彩的非法出版物; 2. 带有赌博性质的物品; 3. 毒品以及各种危及人类身体健康的违禁麻醉药品; 4. 管制刀具、枪械; 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响业户的动物宠物; 6. 其它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违禁物品。 除以上两类物品以外业主运入其它物品只在门岗进行登记,不要求开具《物品进/出通知单》。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2 一、外来物品出入厂 1、供货商自带物品进厂、供货商送货后空车、送货后拉走循环使用的物品、退货、换货等。 入厂: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供货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和非送本厂的物资品种及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供货商。 出厂:1) 供货商自带的物品出厂或送货后空车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2)循环使用的物品(如酿造车间的盐酸、甲醛空桶等),由供应部报保卫处备案,供货商运走这些物品时,门卫可凭有物品发出部门盖章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放行(第三联需填写出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3)退货或换货 ① 由供应业务员列出退货或换货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然后持清单到企管部开具“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退货或换货物品的品种、数量及规格或预定返厂时间,供应业务员留存第二联,供货商凭第三联出厂,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② 换货的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供应业务员,供应业务员将该联与原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换回。 ③ 供应业务员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的换货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凭证报企管部。 ④ 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换回物品。 2、外单位承担的基建、设备改造等施工项目有关物资,项目相应管理部门将项目工期(期间物资出厂有效)到企管部备案 入厂: 1) 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相关物资品种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厂商。 2)公司相应的管理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登记进厂的相关物资品种数量。 出厂:由公司相应项目的管理部门列出需出门的物品清单,加盖部门章后到企管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使用“公司独立核算项目专用出门凭证”。 3、厂商携带自备工具入厂进行检修或校对工作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及厂商自备工具的品种和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厂商。 出厂: 厂商出厂凭“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二、公司物品 1、送外检验、修理的物品 1)本部门列出送外检验、修理的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经办人凭清单到企管部开出“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出厂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预定返厂时间,经办人留存第二联,物品出厂交门卫第三联,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 2)该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原经办人,原经办人将该联与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返厂。 3)原经办人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凭证报企管部。 4)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返厂物品。 5)一般出厂修理控制在每周一至周五,特殊情况须提前办理申请手续。节假日突发故障需出厂检验或修理的,可由经办部门开出证明并加盖部门章后出厂,节假日后到企管部补开“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2、送瓶箱、购酒、拉塑箱车辆出入厂 入厂: 由门卫检查车上物品,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瓶箱规格数量,有非送厂物品的注明物品种类与数量,空车注明空车,拉生啤车登记空桶数量规格,直供剩余酒登记品种数量规格,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给司机。 出厂:1)由EMRP 系统开票拉酒或拉空箱:拉酒客户出厂必须出示“*公司啤酒出库 凭证”黄联,加盖成品库“*公司—核销作废”章;空箱出厂须出示“*公司塑箱出库单”,加盖瓶箱现场“*公司储运部包X现场出库章”; 2)直供市区成品出厂:直供司机将IC 卡插到门卫POS机上,门卫根据POS机显示数量查验车上物品数量,两者相符后放行。 3)生啤出厂,必须出示手工“新益业经贸有限公司啤酒出库凭证”第四联,加盖“新益业经贸有限公司—现金收讫”章; 4)白酒出厂,必须出示手工“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出库凭证须加盖成品库“*公司—核销作废”章。 5)如有销售配送物资,出厂时必须出示由各销售部门开出的“*公司领料—入库单”第三联,其中销售七、八处盖“销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3”章,直供部盖“销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2”章,其它销售处盖“销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1”章。 6)如果有自带物品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 7)如需从厂内到北库回瓶,须有瓶箱主管或当班调度在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签字,并注明出厂品种、规格、数量,门卫按此查验。 8)门卫仔细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3、厂外库与公司间运物资 1)公司与厂外库间调运瓶箱,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瓶箱处北库专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三联,进厂时,出示该凭证第二联;出厂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包X现场出库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第三联,进厂外库时出示该凭证第二联。 2)车队从北库向公司运原料,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原料库出库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三联,进厂时出示该凭证第二联; 3)从厂外库运编织袋、碎玻璃到公司过磅,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相关独立核算部门(其中碎玻璃、外卖洗涤剂袋子由酒糟项目开,其它编制袋由服务中心开)开出并加盖本部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第三联,进厂时,门卫收取该凭证第二联。过磅后出厂时门卫收取独立核算部门开具的盖有“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现金收讫”章的“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 三、人员自带物品出入厂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本人携带的物品品种和数量,不允许自带本公司产成品。出厂:1)本人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放行。 2)本厂员工借用公司物品出厂,必须出示盖有出借部门章的书面证明并由本人签字。 四、物资调拨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并注明自带物品种类与数量,空车注明空车,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给司机。 1、成品酒出厂 出厂:开具“啤酒出库凭证”,出厂时凭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和成品库“*公司—核销作废”章的“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及“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出厂。 2、罐装清酒出厂 出厂:由酿造车间开具“啤酒出库凭证”加盖“*公司—财务专用” 章,出厂时凭“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及“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出厂。 3、促销品、包装物、辅料、其它物资出厂 出厂:a.调拨需求公司已开具领料单,须有需求公司相关部门签章;或由委托人开具领料单,须有委托人签字并加盖需求公司“出库专用章”;出厂时要有提货人签字和仓储出库章的第三联,同时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b.调拨需求公司无委托人的由调度室或销管中心代为开具临时领料单,出厂时要有提货人签字和仓储出库章的第三联,同时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3 1. 目的 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物品进出的管理过程。 2. 范围 适用于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对进出管理区域的各类物品的管理过程与质量要求。 3. 管理规定 3.1 物品进入管理区域 3.1.1 门岗与外围秩序维护员礼貌询问客户物品类别和去向,观察判断物品情况,禁止违禁品、易燃易爆品、化学等危险品进入管理区域,并报告当值秩序维护领班。 3.1.2 施工单位使用的装修物品,应提前申请,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入内。 3.2 物品离开管理区域 3.2.1 物品出门前,持物人应到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处办理《持物出门证》,由综合组主管签字并盖物管中心公章。 3.2.2 客户搬迁时,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应与客服主管确认该客户是否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租户搬迁必须得到业主同意,如无拖欠方可签发《物品出门证》。 3.2.3 客户持物出门时应携带《物品出门证》并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检查,门岗秩序维护员主动上前请持物人出示《物品出门证》,大件物品与贵重物品应列出物品清单。 3.2.4 门岗秩序维护员仔细核实出门物品与《物品出门证》的名称、现状、数量、出门时间等是否相符;确认《物品出门证》中是否有物业管理处经办人签名与公章。 3.2.5 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相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感谢持物人员的配合,收回《持物出门证》,并在《持物出门证》上注明物品搬离时间并签名确认。 3.2.6 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不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要求持物人重新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物品出门证》,并暂时拒绝物品搬离管理区域。 3.2.7 如持物人拒绝办理《物品出门证》或证、物不符且强行离开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应先 行劝阻并及时通知当值领班到现场解决,必要时通知监控中心录像备案。 3.2.8 如《物品出门证》缺少签名与公章,或因客观原因无《物品出门证》的,门岗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报告外包方安全主管,经与物业管理处客服主管沟通确认后,由安全主管 签名后放行。 3.3 物业搬运现场管理规定 3.3.1 大件物品或大量物品进、出管理区域前,持物人均应提前告知物业管理处前台接待,前台接待负责通知客服主管、工程部经理、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与外包方安全主管做好相应准备。 3.3.2 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根据客户搬运物品的实际情况,与客户约定指定搬运通道、搬运时间、指定电梯等具体事项,确定客户现场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3.3.3 物业管理处工程管理部在客户搬运前24小时内完成对指定搬运通道公共部位的防护,包括地面、墙壁、电梯等必经场所的铺垫和保护。 3.3.4 客户搬运物品应从物业管理处指定的时间、通道、路线进、出管理区域,使用指定货梯,并对搬运物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免损坏公共部位,如搬运物品过重、过高或过长时,应从楼梯运输。 3.3.5 监控中心负责对搬运现场和路线进行重点监控,现场秩序维护员负责维护搬运现场的公共秩序,发现异常或违规行为立即要求现场责任人暂停搬运并上报领班处理。 3.3.6 搬运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嬉戏打闹、不得乱扔杂物,以避免影响其他客户的正常办公。 3.3.7 客户搬运车辆应停放在物业管理处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堵占公共道路、消防通道与电梯口等。 3.3.8 搬运结束后,现场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查看搬运现场,督促客户及时清理应运输产生的各类垃圾、杂物。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立即与责任人确认,并由工程管理部维修主管现场确认损失价值后要求责任人照价赔偿。 3.4 门岗秩序维护员每天交班前将当日收到的《物品出门证》交当值领班,由领班统一交安全主管每月归档。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4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5%。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地面、生产线、设备、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进入车间前须将手部、脸部清洁,须换正确佩带厂牌、上岗证、穿静电拖鞋、穿静电衣、带静电帽、带静电环过淋室后方可进入车间,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前,物料员须及时将当天所需的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上班前须测试静电环,严禁代签 4.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做好防静电措施,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班级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5.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除些之外还要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6.小零配件必须用黑色防静电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防静电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7.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五、车间纪律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者, 应在上班后两小时内通知班长或主管。 2.员工进入车间应立即投入生产,未经主管许可不得提前停线。 3.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4.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5.任何会议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6.工作期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向领班申请 7.工作期间身体不得趴在流水线上。 8.工作期间除领班或领料员之外不得在流水旁来回走动。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倒班吃饭时,无人接班不得擅自离岗。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1.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保持清洁整齐; 12、倒班和下班时,必须与下一班员工交接,不得擅自离岗。 13、遵守车间安全规定,无上岗证者不得私自操作,特殊情况按规定执行。 14、工作期间不得私自调换工位。 15、严禁将食品带入车间,严禁打逗聊天。 16、工作时间严禁打盹,睡觉。 17、工作期间不得与同事发生争吵。 18、严禁在车间、卫生间等厂区内吸烟。 19、不准携带任何与生产有关的物品(腕带,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除外)离开车间。 20、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奖惩条例予发奖励。 六、材料控制 1、员工下班前应清理收集好所用元件并将报废零件收集好交给指定员工处理。 2、工作中,员工应随时将散料收集好,码放整齐确保工作区域的整洁。 3、材料应轻拿轻放,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主管或工程师。 4、材料员应仔细填写退料单、报废单。退料、废料须及时清理。 5、严禁将废材料丢人垃圾箱内。 6、上一班材料员应为下一班材料员备好足够的材料,确保及时开工。 7、交接班时,各工位要准确、清晰地填写完指定元件及半成品的数量,以确保主管能正确地和下一班做好交接。 8、员工领取材料应仔细填写料卡确保准确无误。 9、员工有权力和义务制止任何人未经允许私拿生产线的材料。 10、严禁私藏材料,严禁私自将材料拿出车间。 七、团队精神 1、员工有义务向生产主管提出生产线改进意见。 2、员工在工作中应随时与他人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条件允许时要主动帮助别人。 3、员工在交接班之前应向相应工位交接员工说明当班机器设备状况及该注意事项。 4、新员工入职,老员工要耐心的教育和指导。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5 学校为每个教室配备了空调,改善了我校教学环境。为保证节能与安全,更合理、有效使用空调,特制订如下教室空调使用规定: 一、空调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空调所在班级班主任为空调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切实负起管理责任。班主任根据实物清点,然后签名,一式两份,一份上墙,一份上交总务处。 二、学区对本学区班级使用空调情况列入每日常规检查,并有相关情况记录,列入班级考核。 三、如遇教室调整和班级变更时,各班应听从统一调度,并做好交接时的检查工作,分清破损原因及责任归属。 四、总务处每学期对班级空调进行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安全检查,根据《校产管理制度》和《赔偿考核细则》定损。 五、班级要指定空调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开关机。 六、空调在连续两天气温超过二十八度,当天气温超过二十八度以上可以开机且制冷温度不能低于25度。空调在气温低于零度时,可以启用,且制热温度不能超过18度。 七、切忌在开窗、开门情况下连续使用空调,否则将损坏空调压缩机。不要长时间运行空调,应适时停机开窗换气,保持教室空气清新。 八、严禁擅自移动空调内机,不得在空调边打闹推攘,擅自移动空调内机或摇动空调内机将破坏空调铜管及其他设备,造成空调损坏。空调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赔偿。 九、严禁擅自插拔电源插头!严禁使用电源插座作其他用途取电! 十、爱护空调,不得频繁开关机,不得频繁翻动出风口风叶。 十一、严禁攀爬空调外机,严禁在空调内外机上摆放任何物品。 十二、不得在空调内外机上乱涂乱写,随意张贴,保持空调本身及周边的清洁卫生。 十三、及时关好窗门,做好防水防雨工作。 十四、如发现故障,不要自己处理,马上报告老师,及时填写报修单联系总务处。 十五、德育处将对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纳入学区、班级考核。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6 为规范集团差旅费开支标准,进一步强化现代企业管理,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在充分考虑目前市场物价不断上涨的基础上,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人员伙食补助、住宿、业务津贴、市区交通费开支标准 二、乘用交通工具标准 所有职员因公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大客、火车),需要公司派车的由各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人员需要公司派车的报集团总裁办统一调度。 一般人员出差乘坐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可乘坐硬卧列车,遇有 特殊情况需乘坐火车软卧、高铁或飞机的,须由各公司负责人向集团领导报告批准,否则费用差额由乘坐人自理。 集团高中级管理层外出乘坐火车软卧、动车、高铁或飞机,必须向集团总裁报告。 三、报销办法 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出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费用按实报支,不享受以上各项补助;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集团中层副职可上浮50%、集团中层正职可上浮100%、集团高层副职可上浮200%、集团高层正职可上浮300%。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按标准报销,低于标准的按实报销。跟随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出差或有特殊业务情况的,经请示批准可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集团高中级管理层出差,可单独住宿。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机构安排住宿的按实报支。各单位驻外人员统一安排住宿,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出差确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用(需经公司负责人核准并附审批后的就餐申请单)或跟随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外出就餐的,不享受伙食补助,发生餐费依有效票据实报实销。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在外自行就餐每餐每人标准不得超过50元,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可上浮40%,需要招待客人的按苏中集办〔20xx〕51号文件执行。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机构统一安排就餐的在培训费中按实报支,各单位驻外人员伙食补助参照苏中集办〔20xx〕11号文件执行。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乘坐本集团车辆不予报支交通费,出租车费用经请示批准按实报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须列明具体的路线流程)。 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四、审批流程 一般人员外出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天数、人数、时间、路线、交通工具,履行好审批手续,回来后要履行核实确认手续,同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正常为回来后3日内,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5日),先交各公司财务人员审核(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审核完毕的出差申请单),再交公司负责人审批,最后报送集团总裁审批。 五、补充规定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宿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审核人员根据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审核;报公司、集团批准 后方可报支差旅费。 凡与出差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报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罚则 1、一次出差费用不允许分次报销,一经发现,取消票据报销资格,并对报销人处以票据报支金额的2倍罚款,票据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各罚款50元。 2、以虚假票据报支出差费用的,一经发现,取消票据报销资格,并对报销人处以虚假票据金额的2倍罚款,票据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特此通知,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8 公司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数据备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断电、病毒等因素造成数据的丢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数据和技术资料的储备,物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有电脑使用权限的员工 第二章 备份制度和要求 2.1 根据公司情况备份的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 一般数据主要指:个人或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人事档案、考勤管理、监控数据等; 重要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服务器数据等; 2.2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把电脑内的不可外泄的数据进行加密,设置10位以上的密码,密码3个月要进行更换; 2.3 除临时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夹的形式分类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夹,然后把相应的文件放到不同的文件夹中; 2.4 网络管理员将在服务器上为每个有电脑的员工建立文件夹,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每人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员工在自己电脑上通过网络,输入自己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看到属于自己的文件夹,打开此文件夹后把自己电脑内整理出的文件夹全部拷贝到此文件中,拷贝的周期是每周至少一次; 2.5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发现不及时上传资料、故意隐瞒资料等,将进行严肃处理; 2.6 网络管理员会抽查员工备份数据的日期,如发现一周以上未上传数据将进行警告,一个月未上传数据的将进行问责; 网络管理员把员工上传的数据进行备份,备份到另外介质,如硬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2.7 系统工程师负责ERP、OA数据的每日备份,备份数据的副本会保存到安全介质中;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信息部。如有未尽事宜,报请公司总经理后执行。 根据公司要求: 所有员工电脑内重要的文件都要进行备份,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9 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宿舍统一使用36V电源照明,员工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不能自动断电电水壶、油汀、电吹风、电炒锅、干烧棒等大功率电器,如需加热食物等,到自炊间加热。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使用变压器将36V电源转变到220V电源。 4、宿舍空调设置控制用电定时装置,统一时间供断电。 5、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6、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二、违章用电处罚规定 1、员工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2、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不能自动断电电水壶、电吹风、电炒锅、干烧棒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使用变压器将36V电源转变到220V电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4、员工离开宿舍时,未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三、分公司、项目检查执行规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对宿舍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进行处罚,做好记录。 2、项目安全员每天与电工对宿舍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进行处罚,做好记录。 3、各工长每天对自己责任区域内职工宿舍用电进行自查自纠,对违章用电行为进行制止。 4、分公司将不定期对项目宿舍用电进行检查,如项目经理未每周带队进行检查两次,未见相关检查处罚记录,罚项目经理500元;如项目安全员未每天对宿舍进行检查,未见相关检查处罚记录,罚安全员300元;如工长未每天对自己责任区域内职工宿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一处违章用电,罚工长200元。 5、分公司、项目部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0 一、目的: 为加强对门卫室卫生的管理,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清洁,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1、门卫室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发臭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等渣滓。 2、门卫室内,每天进行清扫,清扫工作由当晚值班人员负责。每周一全体人员进行大扫除。 3、门卫室内,严禁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4、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随意乱倒堆积。 5、门卫室内摆放文件柜、办公桌、饮水机、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6、办公桌台面严禁堆放杂物并随时保持整洁、无尘。 7、门卫室墙面、门窗应保持无灰尘、蛛网,墙面、门窗严禁张贴与工作无关的纸张及印刷品。 8、门卫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和吐痰。 三、检查方式: 将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检查不合格的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四、奖罚措施: 1、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对卫生值班人员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元。 2、发现在门卫室吸烟的,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30元。 3、一个月内卫生检查合格的,奖全队300元。? 五、本考核细则由马屿镇综治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马屿综治办研究后再作决定。 六、本考核细则自20xx年5月1日开始实施。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1 为深入推进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效,防止和减少警车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市局从警车使用审批、出境报备、违规通报、责任落实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了警车使用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警车使用审批制度。各配车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行简便实用、便于操作的警车使用审批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车使用管理责任。 二是强化警车出境报备制度。对因公离开县境、市境、省境的警车,要将车辆号牌、使用单位和人员、批准人、用车事由、出车和预计返回时间等情况,按照管辖权限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备,离开县境的向县级公安督察部门报备,离开市境的向市级公安督察部门报备,离开省境的省厅督察处报告。 三是强化警车违规通报制度。各地交巡警部门通过路检路查、道路监控系统等,加大对警车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同时,一并向督察部门通报,以便反查追责。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警车违反“七个一律”、“两个严禁”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要求,对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予以纪律处分;对不落实审批、报备制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X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X的基层组织建设和X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X组织要教育X员不断增强X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X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 X费收缴 第三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X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X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X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X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X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X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 X员交纳X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五条 企业人员中的X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X费的计算基数,交纳X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X费计算基数。 第六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X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X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X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X费的计算基数,交纳X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X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X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X费。 列入交纳X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 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X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X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第九条 农民X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X员每月交纳X费0.5元;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X员,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交纳X费;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X员,要自觉、主动申报月平均纯收入,交纳X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生X员、下岗失业的X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X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X员,每月交纳X费0.2元。 第十一条 流动X员外出期间交纳X费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X员,参照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X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X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纳X费0.5元。 第十二条 交纳X费确有困难的X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X支部研究,报上一级X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X费。 第十三条 预备X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X员之日起交纳X费。 第十四条 X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X支部交纳X费。通常情况下,先由X员本人将X费交给X小组长,再由X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然后由组织委员集中上交上级X委。 第十五条 持《中国共产X流动X员活动证》的X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X组织交纳X费。由流出地X组织在流入地建立X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X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X组织交纳X费;由流出地X组织委托流入地X组织管理的流动X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X组织交纳X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X员,可向流出地X组织交纳X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X组织补交X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X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X组织的学生X员,仍向原就读学校X组织交纳X费,其交纳X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X员交纳X费标准执行。 流动X员返回原居住地或原单位后,原所在X支部应及时查验其《中国共产X流动X员活动证》记载的X费交纳情况。 第十六条 X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X费。 第十七条 X员自愿多交X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X费,全部上缴中央;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上(含5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X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X员所在基层X委代收,通过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X委等汇交省委组织部X费账户,并提供该X员的简要情况,需汇交中央的由省委组织部转汇中央组织部,然后由中央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开具收据,并转交本人或其亲属 第十八条 X员应当增强X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X费。遇到特殊情况,经X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X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X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X费。补交X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十九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X费的X员,其所在X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X费的X员,按自行脱X处理。 第二十条 X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X员X费,不得垫交或扣缴X员X费,不得要求X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X费”。 第二十一条 各级X委上交和留存X费的比例:以X员全年实交的X费总额为基数,各省辖市X委,每年上交省委20% (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80%;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X委,省消防部队、警卫局X委,上交省委3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70%。铁路、民航系统X的关系在地方的X委,每年按照全年X员实交X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X委上缴X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X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X员全年实交X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X委上缴X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X委不再向地方X委上缴X费。 上缴省委的X费应于次年2月底前一次性汇入省委组织部X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二十二条 县(市、区)委和基层X委可以留存X费。县(市、区)委留存X费比例、可以留存X费的基层X委及其留存比例,由各省辖市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X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三条 基层X组织及有X费留成单位X委,向上级X组织缴纳X费,应通过银行汇入上级X费账户,不要直接缴纳现金。 第三章 X费使用 第二十四条 使用X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使用X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X组织倾斜。 第二十六条 离退休干部X支部上缴的X费可按50%比例,定期下拨给离退休干部X支部,作为离退休干部X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非公经济X组织中X员交纳的X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非公经济X组织,作为非公经济X组织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X费必须用于X的活动,主要作为X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X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X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X组织、优秀共产X员和优秀X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X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X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X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九条 使用和下拨X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三十条 每项X费支出,都要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批件齐全,手续完备。要有书面使用申请报告或填写X费使用审批单,经主管X费的处(科)室审查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条 请求下拨X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X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X组织下拨的X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X费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级X委组织部门是代同级X委统一管理X费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X费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X费。各级组织部门、有留成X费的基层X委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X费工作,分管负责人对X费工作负领导责任,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对X费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三条 X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X委组织部门承担X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X委组织部门内设财务机构或者同级X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第三十四条 X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X费帐薄、凭证、报表等X费会计资料要按规定立卷建档,妥善保管。要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和X组织设置调整中X费档案的移交、清收工作。 第三十五条 X费应当以X委或X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不允许将X费与其它经费混存混放,不得用X费账户办理非X费存汇业务。X费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 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X费利息是X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X费安全,不得利用X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X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三十六条 各级X组织要选派思想ZZ素质好、X性强、作风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坚持原则并懂得一定财务知识的同志从事X费管理工作。要保持X费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对X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ZZ素质和业务水平。对新接管X费管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第三十七条 X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按照X费管理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X费帐薄移交手续,并由主管领导亲自监交,由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新接管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连续记帐,不得自立新帐。 第三十八条 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X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X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X员大会或者X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者书面报告)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X员或者X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X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X委和上级X委组织部门报告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X组织通报。X支部应当每年向X员公布一次X费收缴情况,包括每名X员实际交纳X费情况。 第三十九条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X委每年2月底前就上年度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及有留存X费的基层X委要于每年1月底前向上一级X组织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X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X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及数额;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十条 各级X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在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依据《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3 为了规范长期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相关费用的报销,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 30天及以内固定地点的出差,其住宿费、交通费中的长途车费、餐费原则上按环球字[20xx]第91号文件《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如果可以租房且能节约费用的情况下,也可采用超过30天固定地点出差的标准进行报销。 二、 30天以上固定地点的出差(不含驻外的片区经理及业务员),相关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一) 餐费报销:按《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 (二) 交通费报销 1、长途车费(含火车、高铁、飞机等)按《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 2、市内交通按8元/天进行包干,无须提供发票,直接从工资中发放。 (三) 住宿费报销 1、公司、客户等未提供住宿的人员,原则上在附近租房住宿,租房补贴(含水电、供暖)标准如下: 2、租房时给予被褥添置费:春、秋季补200元,夏季补150元,冬季补350元,一个地点仅补一次。 3、如因工作原因,实际租房期限小于计划期限,且房租已支付的,出具支付凭据后,租房补贴可按整月支付给出差人员,否则按实际出差天数计补贴。 4、各业务区/单位根据实际出差的期限及具体情况,权衡租房与按天报销住宿费成本的高低,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择节约成本的方式解决住宿。 5、出差人数众多时,原则上由公司统一租房解决住宿问题,不再对出差个人支付租房补贴。 (四) 其他费用报销 1、6月至9月出差可补防暑降温补贴300元/月。 2、10月至次年3月出差黄河以北地区,住处无法解决洗澡的,可补贴洗澡费180元/月。 (五) 以上(二)、(三)、(四)各项补贴为含税标准,出差人员无需取得发票,由出差人员部门提供相关数据经权责领导审批后,每月直接从员工工资中发放。 (六) 出差广州安排在公司自有住所居住的,乘地铁上、下班,发生的交通费按地铁车票据实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不再补贴。 三、 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4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新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二、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吉林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由市卫生局指定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三、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制度。 四、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截止到20xx年末,院内所有经营的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和吉林省增补药物品种。 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动态跟踪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培训指导,保证上报的监测评价数据科学准确。对在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违反政策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5 (一)入库:入库前严格检查供方原料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及生产日期等是否符合《进货检验标准》,经公司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库。 (二)规划区域:入库后由仓库主管按照《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学品详细资料清单》科学管理、分类、分区堆放整齐。填写《化学品入库清单》及《原料登记卡》并及时入帐。 (三)领料:生产车间接到客户货源后,生产主管立即通知化学品仓库,由发料员将《化学品领料单》交车间主管师傅填写所需原料品种及所需数量,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签字后,由发料员照单发料。 (四)退料:各车间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时间过长、过期、变质,影响产品质量的,或者该批货已经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仓库发料员,由车间主管师傅填写《退料单》,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双方签字后,由仓库主管及时入帐并在登记卡上登记,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退换。 (五)盘点:每月底对化学品仓库物料进行一次盘点,严格检查仓库物、帐、卡是否一致,并填写《化学品月度储存使用明细表》及《化学品仓库管理情况报告》、《洗水部每月用药存量统计表》。 (六)注意事项: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仓库内严禁烟火,闲人免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及时清除污染源。发现意外情况按照公司《紧急应变处理控制程序》处理。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6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构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办学效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包括总则、聘任、行为规范、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附则五项内容。 第二章 聘 任 一、教师实行聘任制。聘任教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教师聘任工作由校长负责,在聘任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校委会的监督作用。 三、教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1.对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认识和感悟,并能身体力行。 2.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思想ZZ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X的教育事业。 4.男性教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5.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教师聘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行双向选择,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基本程序如下: 1.学校向教师公布教学岗位设置情况和任职条件,供教师选择。 2.教师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提出应聘申请。 3.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教师意愿以考试方式进行初选,报校长室审批。 4.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参考个人意愿以讲课形式进行再选,确定聘任。 5.公布聘任结果,签定聘任合同。 五、学校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可以对教师不予聘用;在学期中途,可以根据教学管理考核情况对责任教师予以解聘;教师可以应聘也可以拒聘或辞去教师职务。 六、学校解聘教师或教师辞聘,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章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礼仪规范 1.在校衣着整齐,化妆自然得体,不浓妆艳抹。 2.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同事间应搞好团结,不打架吵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共创文明组,不打击诽谤在教育教学上作出成绩积极向上的教师。友爱同事,团结合作,真诚待人,同事见面主动鞠躬问好。 3.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学生问好应还礼,自觉使用普通话。 4.进入教室、参加各类会议均应把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接听手机。 二、教育教学规范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位教职工都要主动关心每位学生及各种校内突发事件。 2.课前准备要充分,提前一分钟站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准时进入教室(专用教室教师必须带领学生进入),中途不得离开课堂,不接待家长。 3.上下课规范行礼、问好、道别,准时下课不得拖堂。 4.上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教学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板书字迹工整清晰。 5.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时抓差缺。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6.重视德育在学科中的渗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学生思想道德。 7.活动课兼任教师要落实好岗位职责,保证四到位(场地、人员、器材、辅导),切实抓出效果。 8.严禁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等与教学天关的娱乐活动。 9.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家访工作,增强教育合力。 10.树立良好学风,刻苦砖研业务,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生活规范: 1.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请假,回来要销假。 2.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及教研活动,做好笔记。 3.值日教师每天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整齐、美观、舒适。 4.多层次、多渠道关注学生,主动纠正学生不良卫生习惯。 5.爱护学校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食堂排队打饭,安静就餐。 四.学习规范: 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学习任务和学习内容参加学习,具体参见《兰州大方经典学校德育学习方案》和《兰州大方经典学校德育培训方案》。 第四章 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制度 一、教学工作要求 (一)备课:备课是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具体包括备学生与备教材两部分。 1.备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全面了解学生、贴近学生是整个教学的核心。学生的心理、身体状况、兴趣趋向及意志力等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教学的正常进行与教学效果的彰显,因而教师备课时首先要结合学生原有的基础制定切合实际的学科教学计划,经过备课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组通过和教务处审批后实施。如中途需要变更授课计划,须经教务处批准。 2.备教材:教师必须反复认真地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并根据教学要求,须超前一周备课并写好教案,上课前对教案反复修改,严禁无教案上课。经验比较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可写简案,其他教师写详案。不论详案简案,每节课都必须制订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清晰的教学过程,要提出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和分散难点的措施,合理安排教学结构,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教有反思,改有记录。 3.备课组全体教师要及时集体备课,共同研究相关教学段的要求、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共同探索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启发思维的手段,统一教学进度、教学要求、基本达标检测试题。 附:比较规范教案基本内容 1.教学课题 2.教学达标要求 3.课型 4.教学重点、难点 5.教具准备 6.教学过程(包含备学生) 7.小结 8.板书设计 9.作业设置 10.教学反思 (二)上课: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教学目标明确。要根据教学目标安排好教学的各个环节,使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的实际。 教学内容正确。教学内容要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对概念、定义的表述,对原理、定律的论证,以及对事例的引用,都要准确无误。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并注意新旧知识的衔接,把握教材的内在联系,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将德育渗透于教学之中;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教学方法恰当。教学方法既是科学,又是艺术;既要符合认知规律,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要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师要努力提高演讲、解题、示范、实验操作、制作教具等方面的基本功。语言要准确、规范、精练、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授课。板书要正确、工整、清楚、简洁,布局结构合理,体现讲课的重点和过程。要注意仪表美,教师仪表要端正大方,教态要亲切、自然,表情、动作要自然生动。体育教师上室外课要穿运动鞋。 严格上课规范。教师应该在上课前1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隐性督促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下课要严肃师生礼仪。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擅自调课、不提前下课,不中途离开教室;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的坐立姿势。 (三)作业的布置和处理: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布置作业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进行精选,作业量要适当,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每天的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凡布置的作业,教师必须先行钻研,对各种解法都要心中有数,并根据作业的难易和容易出现的问题,都要心中有数。 教师应要求学生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做到字迹端正、整齐清洁,过程完整,格式规范。不准抄袭作业。 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错改、漏批,批注要工整,符号要统一,记分要客观公正、规范。作业成绩以优、良、中、差评定,并注明批改日期。评语要鼓励性,批改方式可多种多样,但要讲究实效。对基础差的学生,提倡面批;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教师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评讲;对做错者,要令其课后订正。 关于作业要做到“四有四必”: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评必改。 (四)辅导: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实行分类指导、提优补差不可缺少的环节。 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对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帮助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好的学习习惯,使他们能完成学习任务。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组织好课外学习小组,以促进其进一步提高。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间互帮互助及组织学习“一帮一”小组等多种形式进行。 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准备,有目的,有记载。辅导时要有全局观念,兼顾其他学科。 (五)练习: (六)成绩考核与评定:考核是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的综合检查,是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手段。 各科教学要加强平时的学业考查,应该把课堂提问记分、课堂练习记分、作业记分、周末考查折算为平时成绩。 考前教师要帮助学生进行复习,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从学生实际出发,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试卷要难易适当,分量适中,内容科学,卷面整洁。 要认真监考,严肃考试纪律,严禁作弊,及时认真地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实事求是的反映学生的真实成绩。 期中、期末考试后,应该认真阅卷,并及时做好成绩(等级)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认真研究并改进教学措施。 二、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实行“教师自查、教研组集中查、学校(教务处)统一查”,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学生作业,每日进行上课巡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处罚。如以下行为则属于扣分项目: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有私定教辅材料并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 3.旷职一天或旷课一节。 4.不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校本培训。 5.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监考、阅卷老师违反有关规定。 6.上班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堂、擅自调课,擅自停课。 7. 私自随意变动上课时间或地点。 8.未按规定完成教学工作。 9.未参加ZZ学习、升旗仪式、教研活动、备课活动等。 10.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 11.值日工作不及时到位。 12.上课、集体活动时间、会议时间接打手机。 13.未按照规定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14.搞有偿家教。 15.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学人员(含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本细则解释权在校长室。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7 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 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8 1.0 目的:为了规范打卡时间,准确记录考勤,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2.0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所有班次上班和下班刷卡。 3.0 权责; 3.1 管理部负责管理刷卡有关事项; 3.2 当值保安负责上下班刷卡监督; 3.3 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本部门员工按正确的方法和时间刷卡; 4.0 要求: 4.1 全厂员工应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4.2 员工应在上班前 15 分钟内刷上班卡,不可提前 15 分种以上(含 15 分钟)刷卡; 4.3 员工应在下班后 15 分钟内刷下班卡; 4.4 员工迟到或早退应按要求刷卡,并根据其迟到或早退时间/次数按小过错处分。 4.5 晚上加班的下班时间依申请的加班时间执行,员工应准时下班; 4.6 员工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 3 小时; 4.7 各部门管理人员培训本部门员工按规定刷卡,员工如有违反此规定,当成小过错处分。 4.8 如在上下班时出现的卡机因停电或故障不能使用,由值班保安通知管理部,管理部按各部 门提报的上班人员签卡; 4.9 员工出差出入应进行登记; 4.10 员工如有漏刷卡,应及时向管理部申请签卡; 4.11 每日由管理部统计前日卡勤异常,并作出相应处理。 4.12 各部门及相关员工上下班刷卡时间规定见《百德公司员工上下班刷卡时间规定》 (附件 1) 5.0 每个月 5 日前,管理部应将全厂员工刷卡记录打印出来核对,如有问题及时同当事人确认。 6.0 机电科负责刷卡机的保养与维护,每天应检查刷卡机,确保时间显示正确。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19 1.目的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叉车管理, 成品的有序搬运,并确保叉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补充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班组所有叉车调度、日常检查、保养、安全使用、叉车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 3.2保卫科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3.3生产部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叉车维修人员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并负责对叉车人员进行叉车保养知识培训。 4 .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叉车在进厂使用前,应由安环部对叉车进行全面的技术验收后方可启用,并建立相关资料。 4.1.3没有生产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 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控制在5-10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叉车上安装的限速设置不得私自改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叉车的养护分为:日常养护、一级养护和二级养护 4.6.1日常维护,每班接班后。 4.6.1.1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4.6.1.2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4.6.1.3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4.6.1.4 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4.6.1.5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4.6.2一级技术保养。按照“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4.6.2.1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4.6.2.2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4.6.2.3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4.6.2.4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4.6.2.5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4.6.2.6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4.6.2.7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4.6.2.8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4.6.2.9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4.6.2.10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4.6.2.11由于进行保养工作而拆散零部件,当重新装配后要进行叉车路试。 4.6.2.11.1 不同程度下的制动性能,应无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动拉紧后,能可靠停车。 4.6.2.11.2倾听发动机在加速、减速、重载或空载等情况下运转,有无不正常声响。 4.6.2.11.3路试一段里程后,应检查制动器、变速器、前桥壳、齿轮泵处有无过热。 4.6.2.11.4货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无颤抖。 4.6.2.11.5检查柴油箱油进口过滤网有否堵塞破损,并清洗或更换滤网。 4.6.3二级技术保养。除按一级技术保养各项目外,并增添下列工作: 4.6.3.1清洗各油箱、过滤网及管路,并检查有无腐蚀,撞裂情况,清洗后不得用带有纤维的纱头,布料抹擦。 4.6.3.2清洗变矩器、变速箱、检查零件磨损情况,更换新油。 4.6.3.3检查传动轴轴承,视需要调换万向节十字轴方向。 4.6.3.4检查驱动桥各部紧固情况及有无漏油现象,疏通气孔。拆检主减速器、差速器、轮边减速器,调整轴承轴向间隙,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4.6.3.5拆检、调整和润滑前后轮毂,进行半轴换位。 4.6.3.6清洗制动器,调整制动鼓和制动蹄摩擦片间的间隙。 4.6.3.7清洗转向器,检查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4.6.3.8拆卸及清洗齿轮油泵,注意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4.6.3.9拆卸多路阀,检查阀杆与阀体的间隙,如无必要时勿拆开安全阀。 4.6.3.10检查转向节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4.6.3.11拆卸轮胎,对轮辋除锈刷漆,检查内外胎和垫带,换位并按规定充气。 4.6.3.12检查手制动机件的连接紧固情况,调整手制动杆和脚制动踏板工作行程。 4.6.3.13检查蓄电池电液比重,如与要求不符,必须拆下充电。 4.7奖惩考核 4.7.1对违反叉车安全操作管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7.2保养:因自身保养不善,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4.7.3对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追究责任人并处以100—500元罚款,出现责任事故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4.7.4对出现私自改动超速设置的处以100—300元罚款,限速自行脱落松动时应立即处置,否则按超速处理。 4.7.5对限速设置不到位造成超速酿成事故的,追究维修人员相关责任。 4.7.6违反叉车安全操作管理且造成公司财物损失、影响严重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安环部,由公司安环部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7.7对叉车司机年内有违规行为记录的,在年终评定时,违规次数多,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公司将决定是否留用。 4.7.8其他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制度。 4.7.9根据年评情况同期使用30%的叉车将给予一定的年终奖励,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排列 4.7.10维修成本费用少 4.7.11油耗成本率低 4.7.12叉车外表干净 4.7.13损坏率、事故发生率低 4.7.14叉车工作时间利用率高 5.相关记录 5.1叉车检查记录 5.2维修记录 6.1驾驶员名单:徐立新班、王广才、朱学章、王赵朋; 王来庄班、张振杰、詹得金、王来庄; 信青峰班、赵浩凯、王有进、信青峰; 王彦涛、赵振领、王海东。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20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组织的活动。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等都应当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超过两周不注册或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未批准超过请假期限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 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开南宁市区外出活动,以及晚间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 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者,需提前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应电话向任课老师(班主任)口头请假,并事后补假。 请病假者应提供有资质医院的诊断书及建议休假的证明,因公请事假者应提供有关证明,因私请假者应写明理由及请假时间。 第五条 学生经选拔代表学校参加文体、科技等比赛活动而不能上课必须请假的,应由组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应及时按要求向任课教师出具请假单及证明材料。 第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七条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班干部协同进行,专任教师全面负责上课、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纪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干部负责其他环节的考勤工作。学生考勤一律记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条 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学生旷课按学生应选课程的实际授课时间计算,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每天按5学时计算。 第九条 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个人和家庭联系电话,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并登记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经批准的假条由审批部门存查)。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晚点名制度,学生应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寝。在23︰30以后不回校住宿的,寝室长或宿舍成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报告,并设法查明学生去向。 第十一条 学生因病经有资质医院诊断,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二条 违反以上考勤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广西大学学生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广西大学 20xx年4月23日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21 第一条 目的 1.加强对空调的启动、使用和责任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指空调包括公司所有办公场所、生产场所、食堂等区域的空调设备。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划分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和员工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使用、管理好空调,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避免能源浪费。 2.空调一旦出现故障,有关现场责任人应及时向办公室统一联系维修。 第四条 空调使用条件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在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高于28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2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4.空调的启用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夏季开启制热,否则,将会把压缩机造成严重性损坏,影响正常的使用。 5.空调启用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6度以下,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4度以上;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影响正常使用。 第五条 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各办公室在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期间使用空调,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室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空调器,严禁室内长期无人空调机照开。 2.各部门应做到下班提前将空调关闭,中午、晚上非工作加班的情况下不得开启空调机,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一经发现空调未关闭者按每人每次50元罚款,款额将从工资中扣出。 3.各部门要对所属部门内空调遥控器进行妥善保管,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当空调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修,不得私自维修,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做好防尘处理,同时将遥控器内装电池取出。 4.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5.为了保持空气清新及个人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在办公室开空调期间吸烟。 第六条 违规责任 1.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凡发现办公室(区域)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 3.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4.凡空调遥控器保管不当,导致违反本制度规定开启空调的,除按上述对应条款处罚外,同时给与遥控器保管人罚款50元/次。 5.凡空调遥控器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遥控器保管人照价赔偿,赔偿金额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6.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办公室将视设备损坏情况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 7.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办公室就处理情况通告全公司,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修改和补充须经总经理同意并签署之后,方可执行。 天津开发区浩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22 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23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24 一、基本原则 加班应以满足酒店正常运营为前提,牺牲员工休息时间,完成部门或领导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或专项性工作而需要本人在非工作时间加班的。 二、加班范围及审批流程 因工不能安排调休的正休天数计为加班天数。 (不计入加班的情形: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因工作业务不熟练、业务不精、业务水平低下或因工作安排不当,抓得不紧,缺乏计划性,效率低下等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均不计入加班。) 1.部门需要员工因经营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交人力部审核后,经酒店总经理审批生效;《加班申请单》一式三联,部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各一联; 2.酒店或酒店人力资源部因经营需要调动其它部门员工加班的,审批流程同上; 3.因经营需要的特殊情况,经酒店总经理同意,可以由人力资源部先直接安排后,再补手续; 4.所有加班的核算均以《加班申请单》为准,否则不予以记加班。 三、加班调休或加班费计发标准 1.根据酒店和部门的具体经营情况,酒店人力资源部和东旭锦江国际酒店 部门要将员工因工作产生的加班,以在当月调休为原则,加班不得累计到下个月;调休的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2.日加班费=标准工资/21.75(除法定节假日外)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标准工资/21.75*3 四、加班管理要求 员工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该完成的工作延至加班完成;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若出现因部门工作安排不当或不应该计入加班的情形出现以及虚假情况,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25 一、安全防范 1、 维护酒店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 加强夜间对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检查和白天客人车辆的指挥停放和安全防盗活动检查,及时做好记录。并对可疑状况及客人滋事时间做到及时控制。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3、 加强酒店各部门安全防范检查。并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 4、 对违反治安条例和酒店制度的行为,收集证据,查清事实并及时处理。该向公 司或公安机关报告的,做到及时汇报,把事态控制在最小。 5、 配合酒店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酒店营业场所情况并做好记录。 6、 负责酒店内部车辆的管理工作,发放停车牌。指挥车辆停放。 7、 要熟悉每天客情,配合营销部对来店客人做好接待、引导工作。 8、 熟悉酒店各岗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和摆放位置。 9、 定期对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及影响安全的因素做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10、 做好酒店的安全屏障,遇事敢向前,不退缩,不回避。 二、专业技能 1、 对消防知识有全面的了解,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 能统一、正确的使用车辆指挥手势和语言。 3、 熟悉酒店各部门设施设备及接待能力。 4、 掌握酒店规定的接待流程和服务语言。 三、 行为规范 1、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2、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勤请示、勤报告。 3、 坚守岗位、克尽职守,不脱离、不睡岗、不坐岗,不监守自盗,不闲聊。 4、 勤走动,勤巡查,控制防范在前,积极弥补在后。 5、 当岗期间要精神抖擞,威武英勇。不得萎靡不振,遇事撤退。 6、 客人车辆停稳后,要行礼,主动招呼,主动给客人开车门、搬东西。 7、 语言:使用普通话。当客人进店时要主动问侯。 “您好,欢迎光临;您好,您今天是参加哪个聚会?。。。” 8、 监督员工打卡 四、清洁卫生 1、 每天上岗前第一件事是对卫生区域做彻底的卫生打扫(由夜班人员打扫),其它班次维护。 2、 卫生检查标准按照《长富园林酒店卫生检查标准》执行。 五、仪容仪表 按照《长富园林酒店仪容仪表规范》执行。 六、工作效率 保安部负责着整个酒店的安全,必须以最快的反应速度处理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逃避。必须严格服从酒店领导指挥。 七、工作态度 保安部是客人消费的第一站和最后一站,第一印象尤为重要。关乎着酒店的形象和声誉。能否让客人在酒店有一个满意的消费。直接关系着客人最终的印象和评价。 所以,保安部人员必须以热情、专业、积极、迅捷的工作态度面对所有顾客。 八、设施设备 由于保安部这个特殊的岗位,肩负着企业的安全问题。在设施设备这项考核内容中,除了对本部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外。更重要的是对以下内容的掌握和了解: 1、 对整个企业结构布局要充分熟悉和了解。 2、 对酒店消费器材的位置、完好程度要熟悉和掌握。 3、 对酒店的监控系统、门、窗、锁、钥匙、设备运行情况、水、电等直接影响安全的重要因素要重点监控。随时掌握其完好和运行情况。特别是夜间安全事故高发时间段,要做到勤走动、勤检查。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九、节能降耗 1、 整个外场光彩工程的控制。根据季节和客情状况随时监督和调整开关时间。 2、 在晚上营业结束后,及时检查各部门的水、电的开关情况。做到及时控制和监督,以免造成浪费。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26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部门有限公司协理(不含)以下员工; 三、责任: 部门各部门主管; 四、程序内容: 1、出勤 工作时间:以部门现行工作规定时间;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需提交《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一级主管批准后至人 力资源部登记,方可实施。 打指纹: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纹(共计每日两次)。 注:忘记打指纹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指纹的时间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予以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部门行政助理处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一级主管及总经理室批准,并至人力资源部登记。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一级主管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一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50元,以考勤卡为准。(开会迟到两次者,不参加满勤考核) 迟到、早退标准:根据各岗位现行作息时间如延误到岗者则以迟到计,提前下班者则以早退计; 例: 行政人员上班9: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 18:30以前下班或离开,视为早退。 迟到细则,处理如下: A:迟到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迟到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迟到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迟到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注:如遇特殊情况,须于上班前一小时之内亲自打电话向部门一级主管请假,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早退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早退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早退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2、 旷工 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两天内交“辞退处分报告”。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旷工一天,扣款个人日工资的300%; 3、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奖罚单应在完成流程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由总经理室审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上级主管在批示员工请假单、休假单时,必须保证该部门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若因人员请假或者补休影响部门营运工作,则追究上级主管责任。 每月调休次数两次,包括自调和被调。 五、该制度自总经理批示之日起执行。 *部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2月18日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27 1、及时清理抽屉、橱、柜、架子、书籍、文件、档案、图表、文具用品、墙上标语、报刊、杂志等已经无用的物品 2、地面、桌子是否会显得零乱 3、垃圾筒是否装得太满 4、办公设备不会沾上污浊及灰尘 5、桌子、文件架、通路是否以划线来隔开? 6、下班时桌面整理清洁 7、有无归档规则 8、是否按归档规则加以归类 9、文件等有无实施定位化(颜色、标记) 10、需要之文件容易取出、归位文件柜是否明确管理责任者 11、办公室墙角没有蜘蛛网 12、桌面、柜子上没有灰尘 13、公告栏没有过期的公告物品 14、饮水机是否干净 15、管路配线是否杂乱,电话线、电源线固定得当 16、抽屉内是否杂乱 17、下班垃圾均能清理 18、私有品是否整齐地放置于一处 19、报架上报纸整齐排放 20、是否遵照规定著装 21、中午及下班后,设备电源关好 22、办公设备,随时保持正常状态,无故障物 23、盆景摆放,没有枯死或干黄 24、是否有人员动向登记栏 25、有无文件传阅的规则 26、当事人不在,接到电话时,是否以"留话备忘"来联络 27、会议室物品的定位摆设 28、工作态度是否良好(有无谈天、说笑、看小说、打磕睡、吃东西) 29、接待宾客的礼仪商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篇28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1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统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2条 不得将任何未备份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如果常用文件,可建立快捷方式放在桌面使用。公司电脑统一安排D盘系统目录下装软件以及驱动等,E,F盘系统目录下放置数据、文件等。 第3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各部负责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 第4条 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不得随意增加、删除计算机主要备的驱动程序,不得自行修改计算机IP地址。 第5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看淘宝,炒股票和使用通讯软件上的娱乐功能。 第6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硬件设备。 第7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络设备。 第8条 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9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广播信息等。 第10条 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第11条 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 第12条 无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公司人员,凡与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第13条 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