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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第258号令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新《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前,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与1993年规定相比,新的《失业保险条例》在适用范围方面作了重大改变。1993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规定的待业保险范围仅限于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允许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新的《失业保险条例》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将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城镇非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具体规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