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吕红生盗窃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上述事实,被告人吕红生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辨认笔录及辨认照片,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结论书,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