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司法实践中对财产刑的认识误区及适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司法实践中对财产刑的认识误区及适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我国刑法中的财产刑,可以分为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罚金和没收财产都是附加刑。
97年修订后的刑法对财产刑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扩大了财产刑的适用范围,如刑法规定的罚金条文有139个。①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财产刑的认识上还存在较大的误区,财产刑被闲置不用或用得很少,几乎无用武之地,影响了财产刑的正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