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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区建设拆迁安置工作方案
1、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拆迁工作实施主体(拆迁人),具体由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建设局和 镇负责组织协调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确保 新区建设工程顺利开展并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2、对被拆迁的村民住宅及合法地上附属物,由具备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采取相应的评估办法给予评估,确定补偿价格。由拆迁人组织实施房屋产权调换和安置;被拆迁人不接受产权调换的,按照市场价统一评估并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3、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zzxu.cn2,二层价格 元/m2,三层 元/m2,四层 元/m2,五层 /m2,六层为 元/m2,地下室 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