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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环境管理会议纪要
年7月1日,受区长的委托,副区长宋树强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有关事宜。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依照《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城区主街主路两侧商业网点的审批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区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在审批商业网点时要事先与区规划分局和新城区建设管理局搞好沟通,符合城市规划后方可审批。 【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adawk01】
二、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由区工商、环保、公安、卫生和交通等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执法组,近期对城区范围内商业网点无证经营、证照不齐全等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