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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采 购
第一条 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本着节约、合理、适用的原则。采购复印纸、大中型设备器具、大宗基建材料、批量办公用品、副食品、药品等,必须有两至三人参加洽谈,货比三家,务求价廉质优。经办人在业务交往中严禁收受回扣、红包及高额贵重馈赠;不得受贿,不得索取钱物。
第二条 各处室要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购买办公设备,应于每年末申报下年采购计划,每季度末申报下季度具体采购计划。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采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予以购买。